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区工作者,具体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(附件1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为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采取“报名-资格初审-面试-资格复审-体检-公示-录用”的程序,择优聘用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政治素质好,专业知识扎实。
(二)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;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的要求。
(三)与工作经历、年龄、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,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予报名: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;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因违纪、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;现役军人;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;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。
三、报名时间与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4月9日至4月14日下午17:00。
(二)报名方式:网上报名。符合岗位要求者,需提供以下材料:《应聘报名表》(附件2),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、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扫描件及个人近期免冠彩照电子档,将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,以“应聘岗位名称+姓名”命名,发送至报名邮箱:839066544@qq.com。
(三)资格初审
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,进行资格初审。如报名材料中缺少上述要求的有关材料,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。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。
四、考试办法(仅面试)
1.面试要求:持身份证原件、八闽健康码等材料,按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,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2.面试地点和时间:另行通知(电联)。
3.根据招考岗位1: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,出现同分情况的,经面试工作小组超过半数人员同意后,对同分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。
五、资格复审与体检
考生到现场提交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原件核对后退还。资格复审通过的进行体检,体检项目参照一般入职体检标准,体检费用自理。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,由下一排名的人员依次递补。
六、公示
按规定程序,对拟聘用人选,在“平潭金井”公众号予以公示,公示期内无异议情况下,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。
七、录用
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,拟聘用人员按照社区工作者相关要求由用人社区自行管理。
八、其他事项
1.招聘过程相关事宜将以公告、电话、短信或者邮箱形式通知,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,并保持畅通。
2.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。考务咨询电话:0591-23128889。
3.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,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党群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.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;
2.应聘报名表
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
2021年4月9日